帮别人群发短信也违法吗?
生活中,我们总会收到各式各样的短信,有真有假让人眼花缭乱,在这些短信的背后往往有短信群发业务的影子,短信群发业务可以带来高额回报但是同时也面临着多种法律风险。
设立公司经营短信群发业务
2015年9月至2017年,李某先后设立两个公司,经营短信群发和400电话业务,期间,李某招聘李某1和陈某、余某、夏某等人工作,其中陈某作为李某助理并负责400电话业务,夏某、余某等人作为业务员,负责发展短信群发业务。
李某的公司于2017年初购入某某移动商务信息平台,李某及业务员均在该平台上都有自己的账户,业务员发展客户后在自己的账户下为客户注册新的账户并充值相应的短信条数,客户编辑短信并设置发送条数后,经业务员和李某审核同意后,即可将短信发送到手机用户。
帮助他人群发诈骗短信
2017年3月至5月份,李某在其超级管理员账号下为客户“简某”注册账号,使“简某”使用其公司的短信发送平台发送短信签名为【微信钱包】、【支付宝】、【农业银行】、【中国银联】的诈骗短信1000余条。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
2017年2月到3月期间,李某1明知同行“瑞升公司”所要发送的淘宝兼职刷单短信系诈骗短信的情况下,仍然在经李某同意后,使用公司的短信发送平台审核发送短信5万余条。
2017年2月23日,李某1明知名为“林某”的客户委托其发送的淘宝刷单短信系诈骗短信的情况下,经李某同意后,使用其公司短信发送平台发送淘宝刷单短信3万余条。
李某作为一名专门的通讯传输服务提供者,其对诈骗类短信的敏感性和识别能力高于普通人员,李某知违法犯罪类短信系国家明令禁止发送,在其超级管理员账号能够对下属账号所发短信进行查看、审核的情况下,明知他人所发短信系诈骗短信,为谋取经济利益,不履行网络服务安全管理义务,为电信网络犯罪活动提供通讯传输服务,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李某1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提供通讯传输、推广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李某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提醒
群发短信需注意以下几点?
壹
短信平台服务商必须在获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开展业务,擅自经营群发短信的增值电信业务的企业,可能构成违法经营罪。
贰
营销类短信是基于企业会员的增值服务,对于非企业会员人员发送营销类信息同属违法。
叁
禁止通过短信小狮子、伪基站等群发短信的行为。利用伪基站群发短信可定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北京小狮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专业为客户提供短信群发,短信群发平台,群发短信等服务,是中国领先的移动联通电信三网商务服务商:010-5730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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